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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权益初心不忘 敢于担当使命必达

发布时间:2019-10-12  阅读:1154次
维护权益初心不忘 敢于担当使命必达
——竹海所代理“王某劳动纠纷案”纪实
  • 缘起
       王某是四川省筠连县的农民,2018年4月,经朋友介绍到宜宾某制造公司工作,工作内容为产品的抛光和检验,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8年11月,王某在工作过程中被砸伤左手环指,经宜宾骨科医院诊断为致左手环指末开放性骨折,遂住院进行左手清创+骨折复位固定+覆盖创面、止血手术。王某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伤情虽已稳定,但致其劳动能力受限,思考再三,王某向公司提出合理赔偿的要求,但没想到公司管理人员置之不理。
王某认为,自已作为劳动者,老实本分,一直踏踏实实的工作,因工作原因受伤致残,公司却置若罔闻,很气愤,经朋友介绍于2019年4月,找到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陈超凤律师、陈绍敏律师,向两位律师讲述了自已所面临的困难,请两位律师为自己“讨回公道”。
  • 一波三折-终得圆满
       陈超凤律师、陈绍敏律师接受王某的委托后,便对案件事实进行了细致的研究:王某自2018年4月到该公司上班,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每月结算工资,王某与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王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的认定标准,公司应该依照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王某工伤待遇赔偿。但是,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王某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必须要进行劳动关系的认定。所以,第一步要做的,是收集好证据,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认定王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是很关键的,比如,工作服装、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证人证言等。但很快,承办律师发现本案并不是那么简单,工伤事故发生前不久,公司换掉了原来考勤用的打卡机,工资的发放采用的是现金发放模式,承办律师还发现该公司所招用的劳动者,大多数是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买了社保的,工资发放也是打卡模式,小部分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采用现金发放模式,也没有购买社保的,但是却为这小部分劳动者购买了商业团体保险。


       承办律师最终决定走访,尽可能的收集事发目击者的证人证言,就目前而言,证人出庭作证是有多方面顾虑的,基本上是怕“得罪人”,或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此,承办律师已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却没想到,目击者,大部分无法出庭作证!而当初介绍王某来公司的邓某早已到外省打工了。经多方打听,承办律师最终找到了唯一一名已离开案涉公司尚在本地工作的证人黄某,经王某与承办律师约上了黄某,承办律师与黄某进行了一翻谈话后,终于说服了黄某为王某出庭作证,另通过电话联系上了介绍王某来案涉公司上班的邓某,最终邓某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并附上相关资料。


       经承办律师多方努力,另外调取了《内资企业登记情况表》、《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结果》及王某受伤入院治疗证明、调查笔录、工装、饭卡等多种证据后,向宜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确认王某与该制造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宜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王某负举证不力,败诉。
       王某于2019年7月向翠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补充了部分新收集的证据,法院很快确定了开庭日期。此时,公司工作人员找到两位律师,表示调解处理本案的意愿,经两位律师与公司总经理等多次商谈,让公司意识到重视劳动者安全生产以及管理工作中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购买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公司最终与王某达成调解,主动按工伤相应赔偿标准给予王某赔偿。
  • 终章-意外的惊喜
       2019年10月8日,两位律师已开始了节后忙碌的工作,突然接到王某的电话,说自己已经在外省开始了一份新的工作,特别感谢两位律师为其尽心尽力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赔偿多少钱并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自己的事得到了解决,为自己讨回了公道,自己心里也舒畅了,特别为两位律师制作了一面锦旗,感谢两位律师的付出。
两位律师表示自己只是尽力做一名律师应该做的事,一再叮嘱王某不用客气,不用麻烦,但没想到快递人员很快送来一个盒子。原来,王某一早就准备好了,只是因工作原因不便,让快递人员寄送给两位律师聊表心意。
       打开锦旗,“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十二个大字赫然在目,所谓“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千好万好不如老百姓说好”,将百姓的事装进心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可能将事情办好,才可能得到当事人的肯定。两位律师的尽心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这也是律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最大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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