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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中提高公众 参与度及增强公众参与实效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8-09  阅读:856次
       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中,政府及其部门必将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治理。

    目前,市政府及其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已通过市政府网站等平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但是,鉴于规范性文件的专业性,仅仅只是公开草案稿,制约了公众参与的广度,影响了公众反馈意见的实效性。

    为此,建议市政府及其部门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时,在公开规范性文件草案稿的同时,附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说明,阐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制定的主要依据、文件的主要内容和说明、发文形式等内容。以此,广泛吸引公众参与,并利于不同背景的公众都能有效发表意见。实现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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